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以及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由学院负责人任组长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专业等方面的培训。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学院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二)各学科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由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或者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原则上由本学科导师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复试小组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
(三)学院须成立疫情防控专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明确分管领导、防疫专门人员,制定贯穿复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措施,确保人员和场所的绝对安全。
(四)坚持回避原则。凡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人员,一律回避。
二、复试
(一)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严格执行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等情况,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以达到好中选优的结果。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考生资格审核。在复试前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各项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取消复试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 “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三)复试形式与安排
1.复试形式
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系统选择研招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主平台,另外选用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网络远程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安排。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4月1号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内容与评分标准
复试内容
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面试(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网络笔试)。
2.评分标准
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测试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考生随机抽取2-3道试题,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面试(技能测试):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参考书目拟定专业课试题库,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现场口述作答。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掌握能力、综合运用能力和拓展能力。采用网络视频口头形式作答,采用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综合素养。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加试(网络笔试):对符合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考生、本科结业考生)进行网络笔试。笔试的科目须是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两门加试科目。加试时间每门为120分钟,每门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采用网络远程视频方式,全过程将被监控和录音录像,可随时调看考试笔试状态。考生完成作答后,在规定时间内拍照按统一格式在线提交答卷(考生提交的拍照答卷中不含考生姓名以确保阅卷客观公正)。
三、调剂
(一)文学院接受调剂的专业:050100中国语言文学
(二)调剂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教育部A区分数线(双上线);
2.拟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拟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拟调剂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调剂生源时,学院会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考虑考生本科所学专业、学业奖励或荣誉称号、公开发表论文、专业技能证书、专业竞赛获奖等方面,在达到国家研究生复试基本条件前提下,优先考虑具备以上条件考生,坚持生源质量优先原则。
(三)调剂办法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即“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试卷内容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坚持生源质量优先原则”,结合研究方向按照差额1:3的比例确定调剂考生。
(四)调剂程序
1.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包括接收外校调剂生与校内调剂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 学院安排专人审核考生材料,将符合本单位调剂条件的调剂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中,并将学院审查合格,同意复试的考生名单反馈至研招办。
3.研招办根据学院反馈情况,向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4.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复试”进行确认。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5.复试结束后,学院将本单位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反馈至研招办。
6.研招办根据学院拟录取名单,向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下达拟录取通知,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确认。
7.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确认。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四、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的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成绩为百分制):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面试成绩*0.4+综合面试成绩*0.4)*0.4。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按照学院、专业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排名录取。
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同批次复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不同批次复试考生按各自批次总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3.相同学科专业(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录取。
4.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
五、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复试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取消导师资格和专业招生计划,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接受考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复议制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限(自公布复试成绩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投诉,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向考生做出书面答复。
(四)监督制度。澳门新莆京7906not文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举报电话:0635-8238157,邮箱:xinye@l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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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0日